核設施水質(zhì)監測采樣規定
2018-04-02 09:12:14
小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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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設施水質(zhì)監測采樣規定
Sampling requirements for waterquality monitoring in nuclear facilities
( HJ/T 21-1998 1998-07-01實(shí)施)
本標準規定了監測核設施地下水、地表水(不包括海水)、工藝排放水的采樣要求。 本標準適用于核設施和操作放射性物質(zhì)的各單位。
核設施水質(zhì)監測采樣規定(HJ/T 21-1998)